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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读懂《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2-10-10     作者:秘书处【转载】   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阅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22〕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题一:《指导意见》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世界各国愈发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新能源应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经济社会呈现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低碳化、生产消费信息化的趋势,信息流和能量流、瓦特和比特加快融合创新,引发新能源相关领域投资热潮。电子信息技术与新能源需求融合的不断深化,继蒸汽机和煤炭、内燃机和石油、电子计算机和核能之后,成为新一轮工业革命的重要标识,并催生以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为主要领域的能源电子产业。
      能源电子产业是生产能源、服务能源、应用能源的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的总称。它既是实施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新能源生产、存储和利用的物质基础,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中坚力量。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能源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发布《指导意见》。
      问题二:《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指导意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构建产业生态体系为目标,以做优做强产业基础和稳固产业链供应链为根本保障,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指导意见》确定了市场主导、政策支持,统筹规划、融合发展,创新驱动、开放合作,安全高效、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主要发展目标。到2025年,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能源电子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形成与国内外新能源需求相适应的产业规模。能源电子产业成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问题三:《指导意见》具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特点?
  立足于时代背景和产业发展趋势,《指导意见》突出“光储端信”融合发展、注重方向引领、强化供给能力提升、注重培育环境。
  一是突出融合发展。基于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融合创新的时代背景,《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以“光储端信”为核心的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提升新能源生产、存储、输配和终端应用能力。二是注重方向引领。《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技术重点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智能、绿色、安全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重点终端市场应用。三是提升供给能力。《指导意见》提出要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明确到2025年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并制定了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关键信息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四是注重培育环境。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既需要抓住全球重大机遇,同时又要防范大干快上、投资过热,《指导意见》提出要重视培育市场环境,深化国际合作,加强人才培养,也要推动产业规范管理,优化产业生态。
      问题四:《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旨在依托我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竞争优势,从供给侧入手、在制造端发力、以硬科技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加快推动能源电子各领域技术突破和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基础,《指导意见》提出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从加强供需两端统筹协调、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健全技术创新支撑体系等方面深入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二是从发展先进高效的光伏产品及技术、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产品等方面提升供给能力。三是从推动先进产品及技术示范、支持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等方面支持重点终端市场应用。四是从发展面向新能源的关键信息技术、促进智能制造和运维管理等方面推动关键信息技术发展和创新应用。五是从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六是从加快国际合作步伐、深化全球产业链布局等方面着力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问题五:《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专项行动?
   为统筹推动现代信息和能源技术、光伏和储能等深度融合,《指导意见》提出三大专项行动,分别侧重发挥太阳能光伏作为新能源生产主力军、新型储能产品作为新能源系统压舱石、关键信息技术作为新能源前进发动机的作用。
  一是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光伏材料和设备、智能组件及逆变器、系统和运维的具体发展方向。二是新型储能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锂离子电池、锂电材料及装备、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其他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电池系统集成、检测评价和回收利用、储能系统智能预警安防的具体发展方向。三是能源电子关键信息技术产品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光电子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敏感元件及传感类器件、发光二极管、先进计算及系统、数据监测与运行分析系统的具体发展方向。
     问题六:推动《指导意见》的落实有哪些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的落地见效,需要各部门、各地方、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互促互补、形成合力。《指导意见》着眼打好“组合拳”,提出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产业统筹协调。建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调机制,强化有关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研究机构等加快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公共服务和支撑作用。二是积极加大政策扶持。充分利用相关渠道,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能源电子优质企业。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鼓励银行规范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支持力度。三是优化完善市场环境。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引导社会资本等设立能源电子领域多元化市场化产业投资基金,探索社会资本投资新模式。建立健全能源电子产业企业信用体系。推动完善光伏发电等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制定储能成本补偿机制。四是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能源电子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校加快能源电子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化能源电子领域产教融合,探索创新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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